9/30號,剛上完國稅局主辦的房地稅合一,重點很多,所以我會分段說明,讓大家容易明白理解
首先,我先以國稅局講師說的話,轉述給大家:
從讀書時候,大約30年前,老師就說,房價和民眾購屋的能力相差極大,所以有泡沫化嫌疑,一定須要修正房價,房價一定會跌.過了30年了,老師說的話一直沒有成真,那麼以後會成真嗎?房價不跌的原因到底在哪裡?基本上有三種可能:
1. 土地是稀有財,都會精華區,人對房屋的需求越高,土地供給是固定不變的,變成物以稀為貴,市場機制上價格就不容易跌.
2. 世界上的房價趨勢也是如此,數十幾年來大多數國家的房價是向上成長的,若從台灣附近的亞洲國家來觀察,如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等,也是如此
3. 最後,是課稅制度.台灣與世界上的國家,最大不同的就是,我們的房屋買賣,不是按照成交價課所得稅,而是以跟市價差非常多的土地公告現值課土地增值稅,很低還會折舊的房屋評定現值課房地產交易所得稅,所以投資房地產的人,賺的錢只要付很少的成本就能賺到很大的利潤,因為他們不用負擔很大的所得稅成本,這也是為什麼,有錢人非常愛買房屋和土地的重要原因.
以下,是我的見解了:
因此,房地稅合一就是要改革如此的課稅亂象,把在房地產賺錢的人,該繳的稅就應該繳給政府,那麼被課稅的人會差在哪裡?
房子的所得課稅:就是用市價課稅,按照舊制度的房屋評定現值和市價差多少呢?
是4-6成.4-6成也是課20-45趴要入政府口袋
土地的所得課稅:除了土地增值稅不變,一樣繼續繳之外,還有最重要的,也是讓政府能課稅課最多的地方就是:
現在的土地公告現值跟市價的差價是差在5-7成.也就是,以前土地差價賺的錢,全部入自己口袋,
現在這些差價,要課稅!要課稅!要課稅!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這些本來是我們自己賺的錢,也有20-45趴要入政府口袋
<<最下方,有提供簡圖,讓大家對於這個新制度有容易認識的概念>>
接下來的問題是,所以新制度和舊制度到底差多少倍?
舉例<摘自好房網 附註1>:2-10倍,漲幅越多的地區,倍數差越多
舉例來說,假設陳先生兩年半前買了一間台北市兩千萬元的房屋,最近出售價格為三千萬元,由於已過奢侈稅年限,所以不計算奢侈稅,假設土地增值稅約一百萬元、房屋稅約二十萬元,陳先生售屋後須繳交的稅負就只有一百二十萬元。
但若實施房地合一新稅制後,陳先生售屋的三千萬元房價先減掉買入價兩千萬元,再假設裝潢、代書費等其他成本共兩百萬元,陳先生實質賺到的八百萬元將直接以實價課稅計算,若以最高稅率45%來算,陳先生光是房屋交易所得稅就有三百六十萬元,即使扣除土增稅的一百萬元,交易利得稅仍會高達兩百六十萬元。
用新稅制結算下來,陳先生售屋後總共要付出三百六十萬元稅金,比之前土增稅加上房屋稅的一百二十萬元整整多出兩倍。
當房屋買賣價差越高,稅金將增加得越多,有些房屋以新稅制課稅後,稅金可能比原本高出五倍、甚至十倍以上,賣屋成本三級跳,大幅壓縮獲利空間。
新制度實施小提醒:
1. 房地產出售採獨立課稅,必須在完成地政機關登記之日的次日起,30天之內,主動向政府申報,不論賣房子是賺錢還是賠錢,都要主動申報
2.如果用新制報稅有虧 損的話,可以在後面3年內抵稅,但是前提是:必須先賣房子有虧損發生.假設105年同一年賣兩間,第一間先賣的有賺錢,後面賣的第二間有 賠錢,就不能折抵 喔,而且必須是同樣新制課稅的房子才能盈虧互抵喔
3.新制也有重購退稅喔,跟舊制不同的是,不管你換大換小都能退稅,就差在退多退少,但是一定要記得必須是買屋.賣屋時間間隔不可以超過兩年
最後,特別要跟多屋族和有作不動產長久置產規劃或是要留不動產給後代的朋友說:
房地稅合一的制度,法條不多,但是執行面的辦法要配合其他法規,才能真正大概知道,
自己現在手上所持有的房屋,如果要留下來,現在要怎麼做比較節稅,
如果要賣,又該在什麼時間點上以及要用什麼方式賣,才能最節稅
每個人適用的情況,會因為你取得方式,時間和房屋間數,有不一樣的方式,所以我無法一一詳述
但是若有這方面問題的朋友,歡迎來電或來訊,大家一起討論分享喔
<本文完.....待續系列2:如果我想省稅金而現在買房,會不會買在最高點???>
附註1: 好房網全文:http://news.housefun.com.tw/mag/hf/18/article/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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